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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邹碧华精神闪闪发光
作者:刘洪平 发布时间:2015-05-15 10:04:04
半年前,邹碧华走了,走时悄无声息,甚至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是那么平静地走了。他走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3月2日,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聆听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感悟他用满腔的热忱、毕生的心血诠释忠诚敬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的一生,令人鼓舞、为之震撼。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强调,他的事迹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他的品格值得我们永远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永远传承。 我们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履职的政治品质。他当上法官那年,把消息告诉了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他的母亲虽然只有小学文化,却再三叮嘱:“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他把母亲的话深深刻在心里,当作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他怀揣这种朴素的法官情结,忠诚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如他在一篇文章中所写到的“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他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追寻着法治的梦想。 我们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他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在长宁法院时,发现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得不到妥善接待,情绪激动的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出现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变为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抗。为改变这种状况,他认真总结、潜心研究,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并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他在接待群众时感悟到:“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法官不仅要善解法律,更要善解人意。” 我们要学习他公正无私、恪尽职守的职业情操。为培养法官思维、正确适用法律,他结合审判实践,以独到的视角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和《法庭上的心理学》,有力地指导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情怀。 在我们法院,全院干警分片包干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走访等服务大局的画面,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便民诉讼服务网络等便民利民的画面,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并进行点评、多措并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促进司法公正的画面,开展廉政约谈、发送廉政短信等司法廉洁的画面,以及周末摆摊设点开展法制宣传、评查小组夜间评查案件、有的干警带病上班、三更半夜伏案撰写裁判文书等无私奉献的画面,时时萦绕心间。这些画面客观反映了我们推进司法事业做出的努力,充分体现了我们积极向上的追求。只要我们忠诚于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勤奋学习、忠诚履职、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把青春、热血和激情挥洒在我们热爱的司法事业上,就一定能传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让邹碧华精神在我们身上闪闪发光。 (作者单位: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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