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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社会法官”耐心调解促邻里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5-05-21 15:35:11
本网讯(吉国民) 2015年5月20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杨集乡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社会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5年4月7日,被申请人丁大伟因琐事与申请人胡新军产生纠纷,丁大伟一时怒起将胡新军打伤。胡新军当即报警,后经法医鉴定,胡新军伤情为轻微伤,范县公安局杨集乡派出所依法作出对丁大伟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胡新军出院后,感觉“自己挨了打还花了不少医药费”,心中气愤难平,于是向杨集乡社会法庭申请调处,要求丁大伟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杨集乡社会法庭接到该案后,承办该案的社会法官朱长杰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分析,该案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即便解决了赔偿问题,但也可能使二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邻里关系紧张。 本案刚开始的调解过程并不顺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情绪都比较偏激,双方僵持不下,互不相让。朱长杰却没有因此而放弃努力,他首先找来胡新军,细心了解其真实想法,指明该案胡新军也负有一定责任,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嘛。在朱长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说服下,胡新军最终同意与丁大伟和解。之后朱长杰又找来丁大伟,告知他殴打申请人致使其受到人身伤害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对他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法条,在朱长杰苦口婆心的劝导下,丁大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了深深的后悔之意。最后在社会法官朱长杰的主持下,胡新军与丁大伟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丁大伟同意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胡新军医疗费3000元,这起因人身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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