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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邹碧华精神的时代价值
作者:赵增强   发布时间:2015-05-19 13:28:42


    【内容摘要】围绕邹碧华精神的时代内涵,阐述邹碧华精神的时代价值。邹碧华精神是青年法官的行动指南,是提升法官思想境界、营造司法公正氛围、引领司法改革的生动典范和 有力载体。用邹碧华精神践行法院工作宗旨,激励当代青年法官成长学习的重要动力。把邹碧华精神烙在思想深处,对促进青年法官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法官当如邹碧华”,努力让每个人感受公正的阳光。

    邹碧华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下午,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噩耗一出,媒体200多篇文章报道追忆邹碧华;网上近十万人发帖,缅怀这位令人尊敬的好法官。在12月14日上午,邹碧华遗体在龙华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上海高院四任院长来向他告别,上千人从全国各地自发前来送行的感人事迹震动了中国司法界。哀痛直至今日,延绵不绝。一名法院副院长的逝世,竞能引起如此反响,此情此景,不仅仅是感动二字可以概括,而是令人深思。

    邹碧华精神是青年法官的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和弘扬邹碧华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精神,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要向邹碧华那样,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永葆法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特别是在当前全党全国人民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时期,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律审判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习和弘扬邹碧华同志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使命精神,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要向邹碧华那样,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历史重任。

    学习和弘扬邹碧华同志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自律精神,严格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操守。要像邹碧华那样,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职业信仰和职业追求,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法院职业道德,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树立新时期法院机关和法院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学习和弘扬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向邹碧华那样,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敢打硬仗的勇气、迎难而上的锐气,敢于担负重任,敢于克难制胜,敢于奋勇争先,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用邹碧华精神激励践行法院工作宗旨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同志说过的一句名言。邹碧华精神的突出点在于,他的一生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他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一时间,各地政法机关掀起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高潮。我认为法院干警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用邹碧华同志的精神激励践行“司法为民”的法院工作宗旨。

    用坚定信仰不负党的重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邹碧华精神的核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我们法院机关提出的根本要求。法院机关担负着履行法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法院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标。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上提出的要求,是党对法院机关的重托。因此,必须大力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坚定信仰,牢记宗旨,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执法办案,在履行法院审判职能过程中,克服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思潮相互剧烈激荡,社会不同群体的道德观念、文化选择和价值取向直接或间接对法院机关的影响,按照《党章》规定,永远保持法官队伍的先进性。

    用公仆情怀维护群众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邹碧华精神的本质所在。法院机关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当群众最困难的时候,法官要出现在群众面前”的公仆情怀。发展和稳定,是同一主流中相互关联的两件大事,构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局。“执法想到发展,办案想到稳定”。法院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先需要的是这种大局意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惩罚与教育的关系、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关系;其次需要的是维权意识。心系群众,想问题、作决策、执法办案,能够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感到法院机关是他们维权的靠山。其三需要的是建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多种渠道。要建立涉诉信访绿色通道,坚持院长接访制度,认真对待并解决好群众的各种合理诉求;要配合党委中心,积极参与城乡共建联系点,了解群众疾苦,扶危济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增进群众感情,强化群众观点;要积极参与社会各种救助行动,真心实意担当法院机关的一份社会责任。

    用创新意识追求核心价值。创新奋进,知难而进是法官的宝贵品格,也是邹碧华精神的重要内涵。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邹碧华精神的灵魂。法院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关键所在是体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但是,随着司法改革和工作创新的深入推进,法院职能履行中一些深层矛盾和难题在所难免。因此,反映机关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像邹碧华那样,在实事求是中坚持创新奋进,在创新奋进中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要拼搏进取,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发展,以更大的气魄推动发展;创新奋进,就是要不怕困难,不惧风险,知难而进,勇于破解司法改革和工作创新中的各种难题,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用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是法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邹碧华精神的鲜明特点。从理论上讲,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是由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道德等多种元素滋养而成的一种境界,一种世界观,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精神情操。从现实中看,自私自利是无私奉献的天敌。一个贪得无厌的人能讲奉献,那是不可想象的。实践证明,法院干警的奉献精神,不仅体现着个人的政治品德和社会美德,更是审判事业发展的脊梁和精神支柱。奉献,取决无私。无私才能无贪、无懒、无畏。法院机关担负着法律审判职能,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又置身于反对腐斗争第一线,直接担负着审判贪污、渎职犯罪特殊使命。能否履行法律审判职能和特殊使命,关键在于自身的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因此,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不怕苦、不怕累,不为名、不为利,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法律和人民的事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当好群众利益的捍卫者。

    把邹碧华精神烙在思想深处

    邹碧华同志不仅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学习榜样,也是各行各业的人学习的榜样。我们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更要牢记“司法公正、执法为民”这一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要学习他情系群众、竭诚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忠于职守、无私无畏、刚直不阿的英雄精神。每一位法官,都要像邹碧华同志一样,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凡是人民群众需要办的事情,都要努力去办;凡是对于人民群众有益的事情,都要尽力办好。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永远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要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忠实地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嫉恶如仇,惩恶扬善,无私无畏,不怕牺牲,让人民群众从我们的工作中看到正义的力量,增强奋斗的信心,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法官当如邹碧华”

    借用邹碧华的一句话自勉,“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燃灯者”如灯塔般在前,追思的同时,每一个法官,每一个法律人,理当承继前者信念,在司改路、法治路上砥砺前行。相信中国梦的召唤下,必将燃起越来越多的希望之灯,照亮脚下,照亮前方。

    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学他对自身的严格要求。纵观邹碧华法官短暂的一生,他始终视“做有良知的法官”为人生追求,以真情服务体现司法的温暖。无论是在长宁法院期间率先搭建上海全市首家诉讼服务平台,还是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给上访户写新年贺卡,都体现了他对群众的眷恋和热爱。正如他自己所言,“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没有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司法为民只能沦为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他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他这样高尚的道德情操,应该成为年轻法官的追求。邹碧华精神就是我们自身作风的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面前“照镜子,正衣冠”,以他的行为认真对照自身,查找到自身的不足,找出问题,解决问题。习总书记曾说“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我们要向榜样看齐,见贤思齐,要严于律已,艰苦朴素,要把所有的热情投身于法院工作当中去,要做一个像邹碧华一样的好法官。

    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学他对人民的公仆情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你我在内的每一位法律人所应恪守的信条。但要做到为民与公正的平衡,不仅考验着办案法官的业务能力,更考验着法官是否将百姓装进心里。“我读过很多法学名著,他们对法官都有经典的论述,但在我心里分量最重的,还是母亲告诉我的,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这是邹碧华的发言,是他终其一生始终不忘的一颗为民初心。无论是金额巨大的债务纠纷、备受关注的社保基金追回工作还是一次次地直面信访群众,他都“将百姓放进心里”,认真思考解决问题,让当事人“感受到的是法律对每一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同为法官,这鼓舞着我无论何时都要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一名法官的力量虽有穷尽之时,但滴水相融可汇成江河,相信在法官队伍爱民为民的共同价值观下,冰冷的法律会散发出越来越多温暖人心的人文力量。邹碧华同志“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的心里装着司法事业,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经常接访,坚持到群众家中做工作、勇挑司法改革重担,直至倒在了司法改革的征途上。他依法公正的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的公平正义,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这是一个法官应该有的情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意见放在第一位,真正地深入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广大法官要做一个“大写的人”,要做到对群众的承诺,做一个无愧于百姓的人。

    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学他对事业的不懈追求。2014年,司改大幕拉起,上海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领头羊。上海法院的操盘手之一,正是邹碧华。他与他的司改团队,时刻处于高速运转状态,开会是常态、加班是常态、汇报是常态。 从北京、江苏到长春、青海,每次司法改革座谈会和论证会上,都能见到碧华的身影,听到他的高论。12月10日他在去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胸闷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如今我们仍处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期,要解决困难,就要勇涉险滩,敢“啃硬骨头”,要学习他的顽强拼搏的精神,要学他亲历亲为的态度,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努力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所有法官都要抱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让“为民务实清廉”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要化为行动,敢做敢为,敢于人先,多做于群众有利的事情,把“惠民生”落到实处。

    邹碧华精神,是指引我们执法办案的一盏明灯,广大青年法官应该在这明灯的照耀下勇敢前行,对自身严于律已,做到对人民无愧于心,对事业不懈追求,做好邹碧华精神的传承人,做一个邹碧华式的好法官。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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