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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老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5-05-19 10:45:06
本网讯(黄文 周虹) 江西省奉新县一房地产公司老板通过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1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2亿余元,日前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业民在开发房地产及接手奉新博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资金不足,以房地产开发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以月息2分至1.5角、日息千分之四至二十的高息到期还本付息或采取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返本销售、约定回购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100余人吸收资金。截止案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4343.6277万元。案发前被告人还本付息12720.3129万元。2014年7月30日,被告人余业民向奉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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