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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车祸死亡无人赔 父亲带人殴打交警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19 09:18:10
本网讯(黄安) 因女儿遇车祸,肇事司机逃逸无人支付医疗费,父亲殴打交警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柯伟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7月8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柯伟文的女儿(15岁)在上杨线皂头镇象山村程家堡路段被人撞成重伤并一直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因肇事司机逃逸,致使无人支付医疗费。2013年8月5日上午9时许,柯伟文纠集十余人在上饶县交警大队事故科一办公室,对三名交警无故指责谩骂,摔打办公文件,与交警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人柯伟文用空调遥控器将一名交警的右侧上颌骨额突砸伤,经鉴定,被砸交警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2013年10月29日,被告人柯伟文和被砸交警等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柯伟文赔偿交警等人经济损失共计20850元,被砸交警表示谅解。法院审理过程中,经委托调查评估,被告人柯伟文在当地表现良好,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柯伟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柯伟文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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