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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法院城郊法庭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5-05-15 17:21:38
本网讯(田源 王晓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的意见》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采取以下措施: 切实增进群众感情,热心接待当事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司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将群众立场、群众方法、群众感情贯彻审判执行工作始终。 切实端正态度和行为,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法官文明用语》及相关庭审规范,采取定期检查与择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落实;制定《执行实施办案手册》,将精细化要求贯穿执行管理和实施的整个过程,细化节点,明确目标流程、职责内容、办结期限、责任权限,实现全程化全方位监督,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切实坚持司法公正,细心审判执行案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建立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制度,支持合议庭和独任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强化对审判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建立法院与城郊法庭双向监督机制。 打造过硬队伍,诚心为群众解决问题。建立常态培养机制,提高司法能力,通过以案促学、因材施教、结对互动等多种方式,促进法官间的思想交流、业务学习和知识理论研讨,使法官队伍在新老承继与交替中优化提升。抓好落实,改进司法作风。筑牢廉政防线,抓好廉政教育环节,重视监督检查环节,把好责任追究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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