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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黎塘法庭“四化”让司法更阳光
发布时间:2015-05-13 16:34:08


    本网讯(黄钟初)  广西宾阳县法院黎塘法庭采取四项措施促司法公开公正,在沟通社情民意、连接百姓民生中提升司法公信,增强法治信仰,效果良好。

    公开审判制度化。全面规范案件公开审判,坚持做到审判活动依法公开进行,努力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截止日前,该庭审结的案件均做到依法公开。

    文书公开规范化。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规定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以制度化的方式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的积极开展。

    公众开放日常规化。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到法庭参观,把黎塘法庭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公共场所。  

    贴近基层服务化。采取走出去的方法,多次组织干警到企业、学校、村屯、街道等地开展法制宣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促进司法公开。

    今年该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以阳光司法评估为督促机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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