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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法院被评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5-05-11 11:33:36
本网讯(马继庆) 近日,从甘肃省永昌县文明办传来喜讯,永昌县法院被表彰为2014年度全县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县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先进个人。 在金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永昌法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安排20名青年干警组成网络文明传播小组,其中4名干警被金昌市文明办确定为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骨干成员。 该小组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在新浪网、新华网、腾讯网开通微博、博客、微信,围绕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事实焦点和社会热点,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撰写新闻稿件,踊跃发表评论。据悉,全年发表新闻稿件64篇次,评论文章近10篇,更新博客120余篇,转发微博微信600余篇次,有效发挥引导舆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作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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