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樊友泉 赵鑫) 5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委政法委与团市委联合举办的烟台市政法系统青年论坛暨“十大青年政法标兵”、“青年卫士”和“青年政法先锋岗”颁奖大会上,莱阳县人民法院两名青年干警获得表彰。其中,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辛莉同志荣获“十大青年政法标兵”称号,并作为法院系统的优秀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孙秀王同志荣获“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2014年,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四心工作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73件,审、执结6633件,结案率为84.2%;上诉案件371件,上诉率为7.6%;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37件,发改率为1.6%,比2013年下降40%;进京访案件数量比2013年下降67%。在2014年度考核中,被莱阳市委市政府授予科学发展一等奖。
院党组要求受到表彰的干警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践行“政法队伍建设年”的各项要求,继续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优秀成绩,切实发挥好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同时,号召全体干警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建设“实力莱阳、魅力莱阳、开放莱阳、活力莱阳、和谐莱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