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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便民诉讼举措接地气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5-05-11 10:06:28
本网讯(齐江涛)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完善便民设施,提高立、审、执工作效率,有力增强司法活动的亲和力。 一是实行“远程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巡回办案”制度。对偏远乡村和困难、行动不便的群众,发挥人民法庭的便捷功能,根据辖区法庭直接立案,巡回办案,上门调解、开庭。设立巡回办案点,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对于行动不便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就地开庭,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二是实行诉讼指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法官将诉讼指导贯穿于送达、调解、开庭、宣判全过程,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是提供诉前司法服务。设立民调联络办公室,组织民调人员到法庭学习法律、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和见习调解经验。随时接受民调咨询,帮助民调组织形成规范化调解程序。挑选具有典型意义的贴近群众生活的个案放到村镇去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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