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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08 11:47:35


    本网讯(李超 亓佳新)  5月1日起,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制,努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  “立案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深受辖区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迅速落实立案登记制。4月16日,甘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苑平从明确分工,全面做好实施工作;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彰显对立案群众的人文关怀等七个方面进行动员部署,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作专题汇报,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甘南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意见》,确保立案登记制在5月1日顺利实施。

    二、公开立案条件和程序。在立案大厅制定立案登记流程图,张贴相关的通知和公示材料,让当事人对立案所需材料、立案条件、诉讼标的、诉讼程序等一目了然。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件的,立案庭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诉讼时间从当事人补齐之日起计算。

    三、严格审查立案条件程序。对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不予登记立案,依法作出裁决。立案人员在立案审查中,应注意甄别当事人的起诉中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缠诉等滥用诉权的行为,在认真做好释明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即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法院大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对于可调解的各类案件,先行转入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使得纠纷在低成本、高效高速中得以解决。针对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敏感案件,要多做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制定可行性应急预案,尽可能把影响降低。

    五、畅通立案服务绿色通道。加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开、便捷立案。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5月4日,甘南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代表,视察立案登记制立案流程。一行人普遍反映立案秩序井然有序,群众诉讼方便快捷。负责立案的同志一致认为,以前立一个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至少用一个半小时,现在只需三十分钟,极大地提升了工作质效。群众普遍反映,以前对立案条件弄不明白,立个案得跑两三趟,现在一看就明白了,少跑了很多冤枉道,既节省了时间,又减少了费用,我们打心眼儿里高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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