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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胜义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30 10:25:23
本网讯(张本巍) 4月28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河南省兰考法院东坝头法庭庭长闫胜义受到表彰,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法院系统此次共有29名同志受到表彰。 “我的心情很平静,无论受到多大的荣誉,我始终都是那个为群众服务的基层法官,说白了,还是那个“土里吧唧”的老百姓,我今后要做的就是更多更好地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取得如此殊荣,当有人问闫胜义的感受时,他平静的让人惊奇。 闫胜义出生在焦裕禄精神的发祥地--兰考县,由于受焦裕禄精神的熏陶,他坚持践行自己的为民理念。他心系百姓,扎根基层,三次放弃调回机关工作和升职的机会,坚守基层法庭28年,坚持巡回审判。由于整天和群众泡在一起,他对农村的了解达到一种精微的程度。结合农村的实情和案件的特点,闫胜义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办案方法,审结各类案件2600余件,无一发改、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他勇于担当,敢办难案,敢接麻烦事儿,把群众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儿,视群众如亲人,实打实用心交心地与群众打交道,被誉为“老百姓的贴心人”。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分别作出了向闫胜义学习的决定;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等荣誉称号。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说:“闫胜义能够甘守基层无怨无悔地,地化解老百姓之间的纠纷,在他的心中肯定有一种奉献精神,这种精神与这种深情体现的正是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 “焦书记就像那伟岸的焦桐,他的伟大我永远也比不上比,但我愿做那焦桐树下的‘葛巴草’,发挥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这是闫胜义的心声,他来自基层,甘受基层,服务基层,用自己实实在在地行动传承着焦裕禄精神,弘扬着劳动精神,弘扬着一个基层工作者的伟大品格。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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