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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法院“三步走”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04-22 16:21:58


    本网讯  为了更好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增强工作前瞻性,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紧扣时间节点,有的放矢,强化举措,扎实做好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前期准备工作。

    第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坚定性。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前期准备和督导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改革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内部形成改革的合力,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有案不立”的责任和工作任务,确保立案部门依法依规登记,确保审判部门强的责任感,严格公正审理。

    第二步,抓住重点,对症施治,确保改革的深入性和实效性。结合院情,找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安排年轻业务骨干到立案庭负责立案和诉前调解工作,将新招的干警分解到业务庭室,充实审判力量,打牢改革基础;争取资金,增加配备信息化办公设施,着力解决基础设施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诉讼引导服务,提高登记效率,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探索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第三步,创新载体,科学宣传,提高改革的支持率和科学性。利用门户网站、LED电子公告栏、微博、微信等方式和巡回审判、案件送达等时机,走进村、舍、田坝向群众宣传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为5月1日正式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避免出现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审判不堪重负的情况发生,在进行立案登记制宣传的同时加强对“诉非对接”程序及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宣传,在涉及农民权益保障、相邻权纠纷等案件中,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化解作用,鼓励公众通过非诉方式快速合法解决纠纷,提高改革的科学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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