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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法院人”·云南法院离退休老干部系列报道之二
八十八岁的法治追梦人
——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离休法官郁青
作者:童晓宁 唐时华   发布时间:2015-04-17 16:00:32


考入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的郁青。
郁青工作照。

    人物名片:郁青,江苏宜兴人,1927年出生,10岁时因日寇侵略家园尽毁外出辗转逃难。抗战胜利后,到上海定居。1949年6月考入当时的第二野战军军政大学,响应“进军解放大西南”的号召来到四川,1950年1月军政大学预科毕业,分配到商业战线工作。1951年在最高检察署西南分署检察班培训,同年底分配在最高检察署西南分署工作。1954年底调云南省检察院,1975年调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任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1983年离休。离休后,多年从事法律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昆明市滇池路云南省检察院小院宿舍,繁花盛开,绿荫映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离休老法官郁青正在翻看一份刊发有“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在三亚开幕”新闻的《人民法院报》。“加强各国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很好!”郁青很高兴。

    现在的郁青已八十八岁高龄,一头短发,身材清瘦,脸色红润。当年,为响应“解放大西南”的号召,上海学生郁青毅然加入解放军挺进大西南,参加新中国法治建设。检察官、法官,这位淡定平和的法律工作者身上有着一种特别的气质。

    “我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全国人民的期盼,很好。虽然我今年八十八岁了,但是我同样关注当前的司法,我们依然是法治追梦人!”送我出门时,郁青说。

    家园破碎:从江南女孩到解放军战士

    郁青出生在一个世代书香之家,在家中排行老三。祖父开办了当时县里的第一家电灯公司——宜兴耀宜电灯公司,还开创了规模很大的三新旅社。父亲毕业于复旦大学,在宜兴的一个中学任教。

    1937年日本全面发动侵华战争,祖父的电灯公司和旅社在日军的轰炸中彻底毁灭。国难家仇,郁青一家三代人无家可归逃难到乡下。哥哥郁群在暨南大学就读,在学校就参加学运,后来到苏北参加了解放军。抗战胜利后,父亲到上海工作。刚解放的上海掀起了欢迎解放军的热潮,哥哥所在的解放军部队也回到上海。

    郁青,这位从未离家出过远门的江南女孩,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满怀对革命事业的憧憬,1949年6月独自从上海到南京,考入当时的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正在上高中的四妹也考入了第三野战军军政大学。

    在南京系统学习“两史”(社会发展史、中国近代史)期间,刘伯承、邓小平等首长都来二野军政大学给学员们上大课。他们讲革命形势、军事、政治,大操场上席地而坐的上万名学员听得聚精会神,坚定了革命的意志。因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1949年开国大典后,全校师生积极响应“进军解放大西南”的号召,入编军大四团的郁青和战友们随着二野作战部队进军大西南。

    “当时被二野政委邓小平称为‘小长征’的进军大西南任务艰巨,对部队中的知识青年来讲是个考验,也正是这样的学习和行军锻炼,奠定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郁青说。

    进军大西南的过程中,郁青清楚记得几件事。1949年12月6日,部队正沿着湘西公路挺进大西南。突然,一辆吉普车停下来,二野司令员刘伯承亲切地向大家问好。许多同志都纷纷围上去,只听见“刘司令员好”、“首长好”一片欢呼声。刘伯承司令员笑着向大家挥手说:“同志们辛苦了,明天给你们派汽车来。”这次行军路上与刘伯承司令员的近距离见面,大家都很兴奋。战友们纷纷议论着,脚步也加快了,疲劳也忘记了。

    还有一次,是1949年深秋,从长沙出发开始徒步行军时,郁青的脚走肿了,在川湘公路上,对面来了另一支四野的南下部队,大家沿公路两边放下背包就地休息,互相拉歌鼓劲,场面十分热烈。这时,对面部队中一位不知名的战友见到郁青双脚红肿,便从自己的背包上拿出一双全新的军布鞋硬送给她。想到这位战友在作战部队更需要这双鞋,郁青婉言谢绝。这位战友诚恳地说:“小同志,你的双脚已经走肿了,如果不换一双轻便的布鞋,你跟不上队伍,就走不到大西南了。”经他这么一说,加上周围战友们的劝说,郁青感激又不安地收下了这双布鞋,两支部队片刻之间又分别前行。

    “这种革命友情和高尚情操,只有历经岁月才能懂得,遗憾的是当时我太粗心,竟然忘记了问这位战友的名字。如今只能默默祝他健康长寿,好人一生平安。”郁青说。

    郁青和战友们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跨越7个省,行程8000里,历时3个多月,终于胜利完成挺进大西南的任务。

    在四川隆昌举行毕业典礼后,郁青分配到商业系统工作,“当时不法商人囤积居奇,扰乱市场,我们商业战线的主要任务就是稳定物价,保障供给,改善民生,我具体负责商业统计工作,也蛮好”。

    “我的一生跟着共产党,从解放大西南到建设大西南,无怨无悔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当年我们这批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如今都成了白发苍苍的耄耋老人,回首往事,感慨万千,也会为自己坚定信仰扎根边陲而感到自豪!”

    难忘司法情:从检察官到法官

    1951年,郁青从泸州商业战线调到重庆的最高检察署西南分署检察班,接受近一年的司法干部培训。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检察工作是干什么的,更没有想到做检察官和法官,自己是共青团员要服从组织安排,我就去了重庆。” 郁青坦言。

    1951年底检察班结束,成绩优异的郁青被留在最高检察署西南分署,从此与司法结缘。她记得“当时刚去报到,就马上投入‘三反’‘五反’工作”。

    “当时,对公、检、法干部的要求很严格,女性很少。我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坚定了我跟党走的决心,所以积极申请入党”。1952年,郁青通过组织考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4年底西南大区撤销,最高检察署西南分署也随之撤销,分署的人员进行重新分工到西南地区各省市检察院。

    “我们一行10人跟着老红军、原西南分署副检察长黄新远来到云南,此后就在云南一直工作到离休。” 郁青回忆起从四川到云南的经历,有些感慨。

    建国初期,工作条件虽然简陋,却也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情怀。郁青记得当时云南省检察院和省法院两家的办公楼相连。省高院在华山南路,省检察院在华山西路,两个单位之间还有一道门相通。“三年困难时期”的1960年,云南省公、检、法三家都在五一路政法大院办公。

    郁青回忆起“三年困难时期”的情形,依然印象深刻:“那时,国家压缩编制,省高院只保留30个人,省检察院20个人。政法干警们都在一个院子上班,在一个食堂吃饭,合用一个礼堂,有时一起在篮球场看露天电影,大家都很熟悉,所以彼此感情很深。法、检都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工作之余大家都要去搞生产。至于交通工具,省检察院有一辆汽车,省高院也只有两辆汽车。法官们办案和到生产基地劳动都是骑自行车,当时觉得能骑上自行车就很满足了。”

    郁青在云南省检察院先后当过秘书、检察员、中层干部。“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砸烂,成立军管会,省法院只保留了一个办案组,大部分政法干部被下放到各地劳动,郁青被下放到师宗县,还去过边疆临沧。

    1975年省检察院尚未恢复,郁青就调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直到1983年离休。

    法院的公平公正,就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

    办了几十年的案件,走过了很多地方,回忆起当年的办案情形,有一个案件给了郁青深刻印象。郁青说:“这个案件,直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

    1976年1月,驻滇部队的一位军官起诉与妻子离婚。一审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是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女方是随军家属,有精神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那个特殊时期,这个离婚案件多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为女方生病已被送回山西沁源县老家,是个条件艰苦的山区。为了妥善办理好这个军婚案件,单位指派郁青和同事徐忠建一起前往山西沁源就地审理该案。

    郁青和徐忠建从昆明乘坐火车到太原,又转乘长途客车到长治市,再从长治市搭上去沁源县的长途车。当天下午到达沁源县城时已经是下午,下着鹅毛大雪,县城到公社的客车早已发走。经过四处打听,公社附近有个煤矿经常有大货车去拉煤。郁青和徐忠建就跑去联系,看到从云南远道而来的法官要搭车下乡办案,司机爽快地答应了。货车到煤矿已经傍晚,下车后他俩踏着厚厚的雪爬山,走到一个三岔路口,无人问路,只能沿着雪地上的脚印摸黑走。走了很久,终于看见隐隐的灯光,找到了公社,悬着的心才落了地。

    公社帮两位法官在乡卫生院找了住处,第二天就安排到生产队老乡家去吃派饭,这是革命老区的惯例。郁青记得他们两个人分别去两家吃饭,“我们按规定把伙食费和粮票交给老乡,跟老乡家人一起吃玉米糊煮土豆,一日两餐。”

    听说当军官的丈夫要离婚,女方村子里的人指责男方负心,一致的说法是:“人家总给你生了四个娃,咋就不要她了?”

    法官的办案压力也很大,第一次见到女方,郁青也很难过。“独自居住的窑洞多年失修,十分破旧。见她穿着黑色棉衣棉裤,目光呆滞,一言不发。我也是女人,一下子就很同情她。但是,法官的理智告诉我,他们已经分居很多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一个多星期,郁青每天都来到村子里,重点做她家属、基层干部和村民的工作,又在女方近亲属中确认了法定监护人。通过反复宣传法律,终于做通了各方的思想工作,协调好对女方居住的窑洞进行修缮,并彻底解决了离婚后女方的生活照顾、看病、子女定期探视等善后问题,当地群众和女方家属都很满意。

    郁青觉得这样的案件办理得“很有成就感”,也触发了她的办案体会:“法院的公平公正,就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法官的工作就是一件一件把案件办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满足了当事人的愿望,体现了公平公正,我就觉得很满足。做法官,不一定非要当个什么‘长’。”

    担任民庭庭长时,同事们的裁判文书起草后,郁青不仅要字斟句酌地把关,还要查看卷宗。对于她的严格要求,个别同志有点不理解。但是郁青认为:“每一份裁判文书虽然是具体的法官草拟的,却是代表法院的,案件要经得住挑刺,要经得住考验。”

    法治时代:我们都是法治追梦人

    离休后,郁青还利用自己的法律特长,坚持做社会公益。1995年起,郁青被《云南老年报》聘为法律知识顾问。20年来,她义务接受老年读者的法律咨询;积极撰写稿件普及相关涉老法律知识;参与报社编撰《老年政策法律知识汇编》;还亲自为老年人写诉状,帮助指导老年人依法维权。

    建党90周年之际,郁青被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表彰为全省“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其事迹入编《光辉历程——老干部精神丰碑》一书。

    采访中,对当前的司法改革中央精神、法官员额制、云南试点法院等内容,今年八十八岁郁青如数家珍。郁青说她每天都要看书读报已成习惯。

    郁青记得,“1951年初在重庆红岩村旁,我们就开始学习法律,当时学习内容有国家相关单行法规条例,还有大本的前苏联审判制度、检察制度等。”

    2001年5月23日,西南检察班(1950年——1951第一、二期)在滇学员集中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座谈会。当年指点江山的年轻人已是满头银发,半个世纪,法律人的难得相聚,感慨时光如水:“我们经历过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颁布、1982年宪法的修改等,见证和参与了那些特殊的时期”。

    1978年年底,郁青和老红军、云南高院老院长李文进正在青岛参加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恰逢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那是一个春天。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法治全面深化的新时期,也是我们到政法机关工作以来最好的时期,我们深感振奋。我们的很多老前辈、老同事都没有看到,这是几代人奋斗的结果,也是我们晚年的幸福。”

    谈到现在全国法院积极推行的裁判文书上网。郁青很赞同:“这个做法好,对法院和法官都是一种监督,逼着法官提高自己的审判能力。”仔细斟酌了一会,她补充说:“因为裁判文书是法官的作品,司法要在阳光下运行。法官除了学习法律条文,政策规定,还要学习文学、历史知识和写作方法等,法官应该是博学、高尚和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职业。最近看到邹碧华法官的事迹很感动,他很博学,是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尽管我老了,也要向他学习,活到老,学到老!”

    郁青非常关注当前的司法改革,她说:“这也是法院的关键时期,希望通过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她还呼吁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我注意到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建议提高法官的职业保障,我很赞成。当前,法官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法官的职业保障急需提高,各地法官流失严重,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我希望通过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稳定队伍,最终实现法治,这也是一名老法官的心愿。因为,我们都是法治追梦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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