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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记广西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先进个人黄高文 发布时间:2015-03-31 17:00:26
黄高文,现任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总支部书记。近年来,他坚持抓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执行主业并重原则,把党总支部书记工作岗位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平台,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靠政治理论武装人,靠自身形象感召人,靠细致思想工作凝聚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卓有成效,为该院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2012—2014年连续3年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县评为优秀等次,2013年2月被大新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1次、嘉奖3次,2013年6月被县委评为 “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2015年3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抓管理,建立有序高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 管理出活力,管理出效益,思想政治工作也不例外。为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化,黄高文同志在该院党组支持下,注重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一岗双责”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均签订强化队伍建设责任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责任状重点内容,使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有目标内容,又有责任内容,还有奖惩内容,极大地调动干警努力工作积极性,全院出现了思想政治工作井然有序、头绪多而不乱的局面,实现队伍建设、案件质量、法院整体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的目标。至今,该院已经连续26年保持干警“零违法违纪”的廉洁纪录。 抓激励,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良好的院风,并非一朝之功,要靠日积月累。黄高文同志在培养干警务实、创新、高效上,注重利用“利益激励”机制,激励干警自加压力,争先创优,奋发向上。一是改革用人机制方面实行竞争择优,进行政治激励。近三年来,他从科学培养干部的角度先后建议党组对26多名干警进行了合理的换岗交流,15名政治觉悟高、办案能力强的干警被提拨任用到领导岗位,有12名晋升为正、副科级,使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充满活力。二是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优秀示范庭审”、“三零标兵”等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利用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警,相继树立了蒙志华、黄 秀、许道晖等办案标兵、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和事影响干警、激励干警。实践证明,由于这些典型树得对、树得牢、树得及时,对全院思想政治工作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广大干警掀起学典型、赶标兵、争先进、创优秀的热潮,形成人人为法院争光添彩的良好局面。 抓重点,突出教育效果 审判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核心就是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审判执行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观念,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公正。为此,黄高文同志根据不同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要点,注重抓好每个时期的教育重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稳妥与灵活、培训与选送、“请进来与走出去”等不同的创新教育方式,突出教育效果,探索总结了“一二三”教育工作新机制:“一”是指思想政治工作先从党组一班人和自身表率做起;“二”是指重点培养干警的公仆和廉政意识;“三”是指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服务社会和谐,有力保证教育制度和措施及效果落到实处。 抓灵活,增加教育乐趣 思想政治工作是软任务、硬指标,常规的教育方法大多采用灌输式,使人颇感烦燥无味。黄高文同志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后,采取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交流会及各项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增加教育乐趣。对个别思想波动的干警则采取谈心谈话的形式增进了解,疏导思想、协调工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同时,他还将走访作为一种预见性的沟通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家庭或部门进行走访,把一些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协调梳理好。结合青年干警对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盎然的特点,他还协调设立本院QQ学习交流群、微博、微信等,促进干警之间随时进行交流学习,推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他寓教于乐的做法得到上级领导和干警的赞誉。 责任编辑:
闭赋火 饶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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