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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三项举措促进反腐倡廉
发布时间:2015-04-14 09:19:17
本网讯(张龙军) 司法腐败行为对司法公信力和国家法治建设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广西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采取三项举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州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成立反腐倡廉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廉政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本院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 认真检查,加强督促。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入手,不断强化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全州法院在廉政教育活动中,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和思想实际,采取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弘扬职业美德,确保广大干警保持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努力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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