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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三步走"清理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
发布时间:2015-04-09 13:39:36


    本网讯(吉云)  为不断提升“廉洁司法”水平,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三步实施。

    一是申报公示阶段。由党员干部申报在企业兼(任)职情况、取酬及获取股权或其他额外收益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交院党组,分别报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二是组织核查阶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以下(不含科级)由法院组织核查小组核查,其余人员由上级机关进行核查。三是清退处理阶段。对经确认属于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取酬及获取股权或其他额外利益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所得上缴。如实申报、按期足额上缴的,将免于处理;存在虚假行为、无特殊原因不按期足额上缴的,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并追缴全部违规所得。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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