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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廉政回访”确保法官依法廉洁办案
发布时间:2015-04-10 14:46:22


    本网讯(罗扬云)  “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向我们当事人收取财物,没有接受我们当事人的宴请,也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这是近日,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胡某,对进村入户进行“廉政回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回访组,反馈情况时说的话。

    为了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官依法廉洁办案,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组成廉政回访组,对法官所办理各类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回访内容包括: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向当事人收取财物、介绍律师、接受宴请等十多类不廉洁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不但有效加强对法官办案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官依法廉洁办案,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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