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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搭建“三大平台”打造“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5-04-14 08:59:39
本网讯(朱杰)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倒逼法官提高审判质效,近年来,山东省单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积极搭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着力打造“阳光司法”, 实现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公开,庭审、文书、审务全方位公开。 搭建阳光审务平台,让当事人感受公正。通过设立导诉台,配备室外LED电子显示屏,安装触控查询系统等渠道,集中展示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须知,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开庭公告、直播庭审、曝光被执行人信息,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以“全息化法院”建设为依托,建设高清拼接屏多功能厅和“信息集控中心”,构建以五网、两站、一中心为支撑的全息化法院,当事人通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链接可以随时查询相关案件信息;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启用拍卖大厅,采用现场竞标与网上竞标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估、拍卖、变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进行公开;先后举行“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21场次,组织1050人次走进法院,将法院工作主动展现在群众面前,虚心听取意见。 搭建阳光庭审平台,让当事人见证公正。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需要,建设11处标清、4处高清数字化审判法庭,庭审一律全程录音录像,庭审过程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使审理和举证更加直观;落实公众旁听庭审制度,群众凭有效证件即可旁听庭审;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积极开展案件庭审图文直播、录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升基层群众选任比例,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41名,实现乡镇社区全覆盖。2014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531件,参审率达86.3%,使“无袍法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搭建阳光文书平台,让当事人认同公正。专门出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施意见》, 规范裁判文书上网程序,明确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审核、把关机制,平衡好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2014年,该院上网“晾晒”裁判文书3658份,上网率居菏泽市基层法院第一位,使司法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看得见、摸得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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