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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推进“四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04-03 13:21:15


    本网讯(刘建国)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认真落实司法公开举措,拓宽人大及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将公开作为联系外界的桥梁和纽带。在日常工作中,该院注重做到“四个公开”,得到了代表委员及群众的广泛好评。

    立案公开,强化便民新举措。印制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申请执行须知等诉讼指南材料,向群众免费发放;提供常见案件相关起诉材料清单,方便当事人准备起诉材料。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服务,解决群众诉讼难题,畅通诉讼渠道。

庭审公开,增强庭审公开度。对于公开开庭案件,实时播报各类公开开庭案件信息。庭审时,当事人的近亲属、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可以旁听公开开庭的案件。深化数字法庭建设,提升科技水平,为司法公开打下坚实的科技基础。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等特殊案件外,一律在网上进行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执行公开,创新执行新模式。与媒体合作建设“老赖曝光台”,通过广场大屏幕、电视台、报纸等形式不定期公开“老赖”照片和身份信息,将“老赖”置于社会监督下。探索“四查一告知”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审务公开,丰富监督新渠道。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大学城师生等走进法院,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强化庭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对新选的任36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陪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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