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云南一老农在耕地里种植2742株罂粟被判3年
发布时间:2014-06-30 16:10:13


    本网讯(张淑祝)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公开宣判,一农村老汉因种植罂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农历10月,被告人邹兴付将其得到的5个罂粟果实的种子种植在自家废弃的老房子附近的5块耕地里。2013年4月25日,经公安机关现场清点,铲除其种植在5块耕地里的2742株植物苗。后邹兴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标本馆鉴定,该5块地里的植物确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兴付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擅自种植毒品原植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事实,是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该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