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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开垦荒田烧杂草失火毁林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5-03-06 15:22:47
本网讯(邹建长) 一女子到野外开垦荒田,为快除田内杂草,想到用火烧的办法,结果火借风势失控,引发一场森林火灾。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被告人陈紫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陈紫兰是一名农村“留守妇女”,勤快能干,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自己在家种地带孩子照顾老人。2014年4月11日下午2时许,陈紫兰到将乐县白莲镇三溪村廖坊自然村“黄坑垅”开垦荒田,其在未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用携带去的一盒火柴点燃农田内的杂草。后因火借风势失控,沿田边杂草烧到白莲镇大里村“廖远垅”山场上,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陈紫兰积极组织人员救火,并在侦查人员赶到现场时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65亩。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紫兰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65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陈紫兰在火灾发生后积极组织人员救火,并在侦查人员赶到现场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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