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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调解赢民心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法院民一庭助审员王艳工作纪实
作者:王景瑞   发布时间:2015-03-23 10:56:09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法院民一庭助审员王艳,今年30岁,从事律师职业三年,2010年8月报考进入法院。到法院工作这三年,她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刻苦钻研法律业务,很快成为民事审判骨干。2014年审结民事案件96件,调撤率达85%以上,做到上诉案件无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无错案,2014年荣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殊荣。

    用心聆听,耐心调解

    王艳讲究调解的艺术技巧。在庭审调解过程中,她用心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尽量让当事人把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说清楚,然后将事实、证据和当事人诉求予以归纳,抓住案件矛盾的焦点部分,逐一进行调解。家住梨树区穆棱矿的芦某,因工致残1年有余,但被告沈煤集团一直未能给予其伤残待遇,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芦某家里生活困难,多次缠访区委政府讨说法。王艳接手案件后,提前介入案件,庭前找到问题症结,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找准矛盾焦点,及时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她通过运用教育说理法、换位思考法和判例指导法,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判例,辨明是非,讲明利害。经过多次调解,被告当庭将原告的工伤赔偿款全部给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用心感悟,诚心调解

    与群众心贴心,面对面,实打实的讲法析理,情理交融,对双方当事人诚心说服。中学生王某与李某,在教室里发生口角,后发生厮打,其他几名同学上前帮忙。李某用手打原告王某的脸,用脚踹其腿等处,造成王某腿骨骨折、身体多处挫伤,花费医疗费用三万多元。因双方当事人均是未成年人,庭审中,针对当事人较多,庭前多次发生口角,矛盾冲突激烈,王艳制定调解方案,对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将经过开庭质证的证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一讲解,辨明法律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五被告分别赔偿王某5000元,使案件及时调解结案。

    用心调解,以心换心

    在从事律师职业的三年历练中,王艳充分了解和掌握当事人对诉求的期待心情。当上法官后,她常常与当事人换位思考,从细微入手,从小事做起,以“一句温暖话,一个微笑,一个关怀的举止”,热心为当事人办难事、办实事。在一起市级群访赔偿案件中,四位当事人的房屋均位于白云灰厂总管道的下游,该管道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有水大量流出,水流淹没房屋导致被淹房屋墙体泡裂,房屋下沉。王艳在庭审中对案情发生原因和经过进行调查,与当事人面对面地倾心交谈,引导他们合理表达诉求,稳定情绪,四户居民表示不再上访。因案件复杂,总管道隶属白云灰厂已解体。针对这种情况,王艳多次与北钢白云灰厂协商资助四户居民部分材料,北钢白云灰厂自愿捐赠部分建材,四户居民收到了送到家的修房材料,专程到法院撤诉。而王艳也以真诚的服务赢得了民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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