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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官的责任和良知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有感 作者:孔德明 发布时间:2015-03-26 14:15:00
2015年3月2日下午,作为政工部门负责人,我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中层以上干部一起在院八楼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了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5位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深情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聆听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让我受到了一次强烈的心灵震撼,经历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在感动的同时,我也有所感悟,有所启迪。 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他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以47年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的勇于担当精神和善良人格品质。 邹碧华精神是新时代的最强音,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青年干警,我为有邹碧华这样的好同行好榜样而自豪,但我更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立足本职,强化担当,争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己的人民满意好法官。学习邹碧华同志,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不断内化自省,上升为实际行动予以践行。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学习邹碧华精神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民法官,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自己的政治方向,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定位自己的责任担当,依法公正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以对法治信仰的追求和无私奉献精神投身司法改革,甘做推进司法改革、法治建设的“燃灯者”。 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作为人民法官,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始终怀有为民之情,心中有百姓,把当事人看作自己的亲人,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面对问题和困难,敢于担当,克难前行。 三是要保持敬业精神。作为人民法官,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权,保持敬业精神,既要及时、合法、公正的处理案件,又要严格执法守法、客观公正。 四是要常怀清廉之心。作为人民法官,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在审理具体案件时保持一种超然的状态,不倚不偏,确保审判公正。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自律、境界高尚的人,才能赢得信任,担当重任。 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感染、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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