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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法院“一法庭一特色”让便民利民成常态
作者:胡弓   发布时间:2015-02-28 14:28:56


    广西贺州中院积极创新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在全市各县(区)法院开展“一法庭一特色”活动,大力推行无假日法庭、“一点半”法庭、交通巡回法庭等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为保障民生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推行无假日法庭,节假服务“不打烊”

    “没想到在家门口也可以打官司,法庭节假日开庭大大方便了我们这些在外打工的人……”去年6月2日,当事人曹某春感慨道。

    原来,在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曹某春因拖欠运输费用成为被告。案件受理后,曹某春表示自己在广东打工,工作日不便出庭,只有节假日才能回来。古城法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同村人,于是,就在端午节,法官和书记员坚持上班驱车来到距法庭二十多公里外的白沙镇青山脚村,把庭“开”到了曹某春的家门口。

    富川县法院古城法庭设立了“无假日法庭”。该法庭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安排一名法官值班,根据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原则,对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值班法官按简易程序进行速裁审判,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审快结。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依据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安排开庭时间。同时,无假日法庭还负责节假日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当事人的立案申请,紧急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审理等,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去年该法庭在节假日共审理结案7件,调解6件,调解率85.7%。

    推行“一点半”法庭,以群众时间为准

    “真是太方便了,现在法庭还挺会照顾人的”。去年11月11日,年过古稀的罗援朝禁不住为“一点半法庭”点赞。

    住在昭平县北陀镇上贤村山冲尽头的罗大爷,因与邻居土地纠纷成了被告,昭平法院北陀法庭通知罗大爷早上8点半出庭,考虑到罗大爷路途遥远要花费3个多小时的特殊情况,法庭坚持以人为本,将开庭时间推迟到11点半,中午不休庭,直到1点半才基本审完了案件。

    这样的便民利民,在昭平县北陀镇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针对一些边远山区群众不能及时到达法庭和开完庭后没有时间返程情况,昭平县法院北陀法庭推出了“一点半”法庭的便民措施。根据不同偏远山区的案件当事人的实际,采取在早上九点半或十点后晚开庭、连续开庭至下午一点半左右早休庭的开庭方式,让当事人能按时赶到法庭开庭,庭后又能及时赶回家里。因庭审时间常常延长至下午一点半后,被群众亲切地称之为“一点半法庭”。

    据统计,2014年,该法庭通过“一点半法庭”审结了21件案件,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推行交通巡回法庭,实施“一站式”办结

    “要不是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太谢谢你们啦”。去年6月4日,平桂管理区望高镇立头村村民黎某拖着装了假肢的脚,为西湾中队和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送上“执法为民 公正执法”、“为民服务 秉公执法”锦旗。

    原来,在黎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八步区交通巡回法庭不仅多次深入现场协调,同时在法院判决之后,为避免其来回奔走的劳累,并将28万元赔偿款亲自交到黎某手中。于是,就有了文中开头赠锦旗的感人一幕。

    这是贺州中院推行“司法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该院针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上升的情况,在各县区法院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推行立案、调解审判、保险理赔、司法确认、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一站式”办结,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133件,其中调解结案629件,调解率55.5%。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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