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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替近百岁老母把自己“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5-01-27 15:04:37
本网讯(汪次安 李平) 笔者在法院工作将近20年了,子女不孝,被老父老母告上法庭的案件见过不少,子女自认“不孝”,替父母将自己告上法庭的还没见过。但今天(1月27日),广东省乳源县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宗“子女自认‘不孝’,替父母将自己告上法庭”的案件。 据乳源县法院介绍,日前该院桂头人民法庭受理了一宗赡养纠纷案件,家住桂头镇现年98岁的张老太,把4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赡养费。承办该案的法官在审查相关材料的时候发现,张老太并未亲自前来法院,是委托他人起诉并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有张老太工整的签名。正是这个工整的签名,让细心的法官起了疑心,在城镇一个近百岁高龄的老太太,能写一手漂亮字的不足为奇,然而在边远山区农村一个近百岁高龄的老太太,能写一手漂亮字的实属不多见。 责任心驱使付法官一探究竟,其便与书记员驱车20多公里去到张老太家里,找到了其本人。经过细心的询问,张老太并无起诉4个子女的想法。张老太对付法官说,其子女们平日里都能给付赡养费,虽然有些多点,有些少点,但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她并无怨言,绝无有上法庭告状其子女的打算。 于是付法官对张老太的代理人进行询问,原来是张老太现年75岁的长子杨某认为其弟弟给付老母亲的赡养费太少,不公平。于是导演了请人以其母亲的名义,把包括自己在内的4个子女告上法庭的这出闹剧,希望通过法院的判决,让弟弟多给母亲一点赡养费。 付法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召集杨某兄弟姐妹4人坐下来进行了调解,并晓之于情,动之于理,4人均认识到赡养老人是理所当然的义务,最终大家达成了共识,不再推托及斤斤计较个人的付出,从而使这出“子女自认‘不孝’,替老母将自己告上法庭”的闹剧,在杨某4兄妹欢声笑语中落下了帷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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