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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为坚守的法律人燃起不灭的灯
——夜读《法官的改革》有感 作者:寸正标 发布时间:2015-03-10 08:57:27
《法官的改革》一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此书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田成有博士的第16部专著,也是其作为一名法官继《法官的修炼》和《法官的法理》之后所写的第三本“心路报告”。全书的内容主要是作者近几年对中国法治发展变化的观察和思考,并重点展现了作者对司法改革的认识和期待。作者是法学博士、教授,也是一名法官,更是一名有着多年管理经验、勇于创新,为法治鼓呼,践行法治的法院领导,多种身份、不同职业,使他具备了能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看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造就了他深厚的法学理论与最基层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风格,这些,都深深地印在了他的书中。 “我希望改革”,这是《法官的改革》一书的开篇序言,我认为这也是本书作者编写本书所寄予的主题。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读完此书,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如果没有改革,中国难以取得今天的成绩;如果没有改革,世界难以对中国刮目相看;如果没有改革,中国人难以对中国梦充满信心;如果没有改革,法律人难以践行依法治国!怀揣着依法治国的梦想,迎着中央司法改革的春风,法律人对此次司法改革充满期待。 法律人,从考上大学开始学习法律的那一刻起,就对法治的昌盛寄予了期望。在学习西方法学理论的过程中,曾迷醉于法治发达国家先进的司法理念、健全的司法制度和丰富的司法实践之中。三权分立、法律至上、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等制度和理念让人砰然心动;“国王拆不了的磨坊”、“苏格拉底之死”等经典的法律故事让人难忘;“辛普森杀妻案”、“马伯里诉麦迪逊”等经典案例则让人回味无穷。然而,随着学习的深入和实践的接触,我国司法的一些弊端和缺陷也渐渐映入眼帘,司法制度的欠缺、司法理念的滞后、司法不公的存在以及执法不严等无不让法律人心焦,而时不时冒出的司法腐败、冤假错案、暴力执法、枪击法庭等现象更让法律人的内心无法安放。虽然中国的司法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的范本,但早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的司法制度,实现公正司法、人人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成为法律人内心的期许。法律人,走出学校后,有的成为律师、公证员,有的成为法官、检察官,有的成为行政执法者或者法律顾问,虽然职业不同,但追求法治、践行法治是共同的,也正是如此,法律人关注司法改革。 当下的中国法治,正如先生书中所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行走到希望与焦灼交会的十字路口,中国法治既有宏观的、整体的进步,也有微观的、具体的停滞倒退;既有一个个法律人对法治事业的默默坚守担当,又有各种肮脏、腐败的不齿与蒙羞。”而“不改革只有死路,只有改革才有出路。”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始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本次司法改革拉开了大帷幕。中央对法治的高度重视以及各项改革方略的提出,让法律人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提出,更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充满信心。 当下中国的司法,其形式来源于西方,以致于法庭的布局、样式甚至法袍、法槌等都带着浓厚的西方色彩,但在司法的制度设计、司法的观念、司法的运行等方面均带着浓厚的中国味道,例如案件审批制度就带有明显“官本位”思想。从而也造成西方一些先进的司法理念、司法模式在中国实践过程中变成似是而非、流于形式。难道这些西方先进的法治理念不适合中国吗?中国就没有优秀的传统文化助力于现代法治吗?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这又让我想起了田成有先生所写的《传统法文化与法治现代化》一书,答案尽在其中。全球化背景下,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无法对西方先进的法治发展路径视而不见,更离不开中国文化和中国国情。司法改革,就是要从制度设计上,逐渐让司法回归其本职——即维护公平正义。改革的具体措施需要根据我国司法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设定,例如:如果司法不独立不利于实现公平正义,那就通过人财物统管、跨地区设立法院、法庭等具体制度确保司法独立,去行政化、去地方化;如果法官素质低下不利于实现公平正义,那就通过遴选、员额、培训等方式来打造专业的高素质审判队伍。十八大报告及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司法改革方针政策的提出,让法律人满怀期待,就是因为它让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更加清晰。 中国法官,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最主力的队伍,更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中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法官们应当怎样实践公平正义呢?我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要坚定信念。中国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并不是一个高收入、高权威的职业,但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就应当坚定信念,守护正义。要以法律为唯一准绳,平等待人,公正审判。另外,法官处于纷繁复杂的社会中,要经得起诱惑、扛得住考验,树立起崇高信仰,杜绝司法腐败。第二,要提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作为法官,应当不断给自己“充电”,不断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确保依法审判。同时,还应当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丰富的文化素养,这也是法官必不可少的。一个不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法官,不可奢望其用法律保障公平正义,因为法律要靠人实施,而人的品质至关重要。第三,要用心办案。这里并不是指办案随心所欲,而是法官每办理一个案件,都要认真,不能敷衍了事。法官执掌着人的自由、生死,判断着是非对错,每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慎之又慎,否则,怎能让当事人信服?用心办案,要从细微处做起,从接到案件的那一刻,就应当认真阅卷;接待当事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用心思考,即使自己讲得合法、在理,也不应让他们再受到伤害,并尽力让他们感受到温暖;认定证据,要谨慎细致,去伪存真;查找法律依据不能走马观花,必须力求精确;面对有情绪的当事人,要耐心化解,不厌其烦,释明法律,讲明程序。这些都是用心办案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让合法的判决赢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也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着对法学理论的热爱,大学毕业后我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并顺利完成学业。怀揣着对法官职业的追求,我放弃大城市的优越条件和较好的薪酬,考到基层法院工作。基层法院在中国是最低一级法院,地点偏远、生活不便,工作繁杂,待遇低下,职级不高,压力不小是在基层法院工作必然需要克服的问题。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些问题,在基层法院的法官中,一些已经另谋出路,一些已成麻木度日,还有一些法官,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来到基层,我才感受到,这种艰苦比我来之前想象中要大很多,特别是成家以后,两地分居的难题,更让我在工作与家庭之间来回奔波。身在法院,走在践行法治的路上,我也曾动摇过,但我希望能在法治的道路上继续坚守。 夜深人静,在忙完了一天繁杂的工作后,深藏着对家人的思念,我挑灯夜读。《法官的改革》让我读到了希望,让我读出了温暖,更为我心中燃起了一盏不灭的灯火,鼓舞着我继续前行,继续坚守。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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