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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溜索法官”的职业坚守
作者:何有财   发布时间:2014-02-17 10:41:53


    从教师到法官的职业跨越,他用勤奋和汗水抒写着职业的光荣,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法庭庭长,他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实而坚定。

    山路崎岖,交通不便,他背起国徽,冒着生命危险,常年以溜索为交通工具,为山区百姓执掌法律公平。成功办理案件10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不计其数。

    认真倾听,用心感受,他用法的精神推进乡土社会法治进程。年近60岁的他,没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化解过数千件“鸡毛蒜皮”的纠纷,理顺了山村群众的家长里短。

    淡泊名利,一身正气,他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始终保持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和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他,就是扎根在巧家县小河人民法庭的基层法官赵国云。赵国云基层工作39年,坚守法官24载精神家园,把山村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扎根基层法庭时间最长的“溜索法官”,用默默无闻的行动和付出赢得了山区百姓沉甸甸的信任。

    他为民,心系群众解民忧

    赵国云同志身为大山的子孙,心系群众,为民祈福的信念永不止。教书育人的他,始终未能填满为民谋福祉的欲望。放眼“天平”的两端,他看到为民解忧的宽广空间。他1990年从小河镇学校调入小河法庭工作,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从教师到法官的职业跨越,他始终没有停止过学习,他起早贪黑,勤于向书本、同事及群众学习,善于总结办案经验,最终具备较为全面的法律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成为巧家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实现了他司法为民理想职业跨越。

    他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忠于职守,将为民服务放在首位,牢记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2006年的冬天,为让一起赡养案件中的老人过上安稳的大年,在山路崎岖,大雪封山的情况下,徒步三十余里的山路攀爬了三天,六个来回。第一天的工作无功而返,可他却没有半点泄气,连续三天上门调解,最终让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他翻山越岭近两百里,在雪地里摔倒无数次,最终案结事了人和。

    更好地为山里的百姓服务,他多次放弃了进县城和高升的机会,坚守在基层、办案第一线,一干就是24个年头,直到今年即将退休。在人民法庭工作的24个春秋,他肩负起急、难、缠案件的审理工作,饱尝 “当事人出嘴,法官跑断腿”的奔波滋味,但他乐在其中。当他加班加点、爬山涉水让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化解了无数起邻里纠纷时,常常喜不自禁。

    无计其数的纠纷得到化解,为一方乡土播下安定,“法官老赵”也是家喻户晓,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基层党员法官对党的赤诚。

    他公正,执法为民促和谐

    长期在基层工作的老赵深知,要办好一些“家长里短”的案子,最好的方法就是“以理服人”,才能让许多冲动的当事人平心静气,心服口服。在边远落后的农村,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就案办案,不仅不利于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还直接影响办案效果,无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不论事大事小、强者弱者,他都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经常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院角树下,用浅显易懂的道理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让威严冷峻的法律透着浓浓的人情味儿,认真负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耐心细致解决每一个纠纷,使公平和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被称为“地头蛇”的龙某无故将王某家核桃树砍了几十棵,从案件的审理到执行,龙某态度坚决,不愿意配合。为维护弱势的原告合法权益,老赵与同事上门10余次。面对龙某弟兄的无理取闹,他克服重重危险,运用法官的智慧成功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赵国云同志24年扎根基层如一日,以他“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家庭、社会就和谐稳定了”的认真态度,成功办理案件千余件,化解矛盾纠纷无计其数。多年以来,他养成了深入到村民的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好习惯。对举证能力十分薄弱当事人,他重视释明当事人申请证据调查,尽量让案件事实符合客观事实。所办千余件案件中,90%以上调解结案,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服判息诉率高,多次被评为巧家法院调解能手和办案能手。

    在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审理过多起复杂、疑难案件,他曾总结出疏导心理法、分析过错法、分头调解法、以情动人法、冷却处理法、变换人员法等几十种调解方法,在全院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广适用。由于作风务实、业务能力较强,他多次服从服务于中心法庭管辖的小河镇、新店镇、红山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得到领导及群众的好评。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被昭通市委评为“扎根基层的好干警”、2011年被评为“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他奉献,溜索之上写人生

    巧家地处边陲,小河法庭离县城最远,山高路陡,海拔相差较大,交通极为不便,溜索常成为过江办案的交通工具。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走村串户,到纠纷现场、当事人家中,走出法庭办案,穷尽措施为老百姓提供便利。坚持能自己去的尽可能不用当事人到法庭,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2014年1月的一天,头发花白的老赵像往常一样和同事带上国徽乘坐溜索过江巡回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到了江边,年轻同志看到这没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就发怵。老赵深知,巧家法院已有两位法官因乘坐溜索过江办案而坠江牺牲的先例,但为化解矛盾纠纷,他用熟悉的姿势给年轻同志作示范后,在他的指导下才顺利渡江。过江后他介绍,有一手乘坐溜索的本领,是所在辖区法官的必修课,自己也有过多次危险,但珍惜生命重要,老百姓利益更重要。

    为以防万一,他特意练就了一身下水的本领,也让他在2010年小河镇“7.13”特大泥石流灾害的关键时刻大显身手。在房屋倒塌,洪峰随时都可能再次来袭时,他与同事将百余名受灾的群众疏散到安全地带,不顾生命危险从泥浆里将一个满身是伤的六岁孩子救起,奋不顾身跳入滚滚的江水中将被困妇女抬上岸。他与同事们英勇抗洪救灾的事迹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溜索上穿梭,他走遍了辖区三乡镇32个村的每个角落,许多矛盾剑拔弩张的乡间四邻、亲朋好友在他的劝说下握手言和,为辖区的平安、和谐、稳定作出较大贡献。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报贯以“溜索上的法官”,昭通电视台、巧家电视台以“乡村法官赵国云22年书写人间正义”为题进行报道。

    他清廉,甘守清贫不染尘

    赵国云同志牢记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一直以来为所在法庭的廉政监察员,在警醒自己的同时,也在为同事负责。他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无违法违纪行为。

    他的老伴原系乡供销社职工,多年前下岗,在镇里开了一爿杂货铺维持生计。他工作到即将退休,就连像样的房子也没有一套。他说:“当年从教师改行到法院,看准的就是‘天平’二字,就是因为自己条件不好,所以要执法守纪,为群众多做好事,清贫也快乐”。办了这么多年的案,也遇到当事人送礼的情形,但均被婉言拒绝或上交了。一次他以调解合好的方式为张某与李某双方挽回了一段婚姻,当事人为表示感谢,便在邮寄感谢信的同时夹寄了600元钱。老赵发现后及时与同事商量,因当事人外出打工,无法确定地址是否固定,于是步行两小时到其老家将600元还给当事人的父母,并说明了不能接收的原因。

    老赵常说:“老伴收入不高,但足可度日,儿子大学毕业后在长沙上班。有人说法院工作风险高,我看,只要管住自己和身边的人,就没多大风险可言。”他还说:“领导很关心,曾有多次进县城的机会,但还是习惯与乡村百姓在一起。今年11月就可以退休了,也就退在基层,但一定要站好最后一班岗,要对得起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称谓,给年轻同志树立楷模,不给人民法院丢脸。”

    二十四载,弹指一挥间,像千千万万平凡的人民法官一样,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在他坚守的辖区的村村寨寨,人们都熟悉了他农村法律传播者的身影。正是一个个像老赵这样的乡村法官,践行着习近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嘱托,秉承“崇法、思廉、和谐、尊严、为民”的巧家法院精神,以他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二十余载的坚守,维护着一方稳定,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诠释了一个基层法官的人生理想、铸就了又一个“最美基层法官”的鲜活载体。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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