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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法院健全案件差错责任追究机制促公正
发布时间:2015-02-27 13:47:43


    本网讯(周昱)  近年来,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案件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和案件差错责任追究有机结合,不断强化审判监督,使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差错责任追究成为常态化,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司法公正,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减少或避免瑕疵案件的发生,努力实现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该院制定了《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规定》、《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案件监督管理制度,由分管副院长牵头,组成以审监庭为主、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程参与并负责把关的案件质量评查考核领导小组,以季度为单位,对各业务庭局承办的案件定期组织开展量化评查,时时进行跟踪监督,全面实行常规评估检查、季度抽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和案件差错责任追究有机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与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及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工作成为了法院工作的新常态,切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2014年,该院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对年内审执结的869件案件的裁判文书、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案件质量评查率达到审执结案件数的100%,对存在文书瑕疵、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二审改判的17件案件的承办人及相关庭局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院发文通报,案件差错责任问责率达100%。

    通过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及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的有机结合,南华县法院健全完善了裁判文书前置评查和案件差错事后问责制度,加强了案件质量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了案件差错责任追究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了案件瑕疵和差错案件能够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充分发挥了审判监督的纠错与问责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更大差错的发生,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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