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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湖南高院授予15名同志“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发布时间:2015-02-12 17:07:11


    本网讯(曾妍)  2月12日下午,湖南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湖南高院召开。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作重要讲话。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宣读了关于授予湖南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湖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刑事大要案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会上,为15位湖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颁发了证书。

    康为民指出,2014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各类案件41.76万件,同比上升15.77%。全省法院在收案增加5.94万件、但法官总人数基本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8天,法官年人均办案达到50.64件,同比增加7.05件。审判质量进一步提升,一审判决、生效判决被改判、发回重审率都有所下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均有所上升。在司法公开方面,建成了全省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全省法院开展庭审直播772场,及时公开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庭审实况。在网上公布文书23.32万份,上网数位居中西部18个省区市第1名。在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对1230个拍卖标的物实行公开拍卖,成交额达12.91亿元。

    康为民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依法履职、严格司法,坚持推进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坚持廉洁司法、从严管理队伍,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的贡献。

    康为民要求,全省法院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深入落实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湖南建设。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要严格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妥善审理公司、证券、保险、破产领域案件,要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要发挥司法服务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在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方面,要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做好非诉行政执行审查工作,切实做好国家赔偿工作。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加强执行装备建设,强化执行联动机制。

    康为民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省法院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提升司法公开规范化水平。同时,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调研。同时,加强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康为民要求,全省法院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康为民寄语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务必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敢抓善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法院工作,带领法院全体干警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严格司法。

    湖南高院院领导、全体干警和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了会议。2月13日上午,会议进行讨论发言。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作总结讲话。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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