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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法院两名法官获评“广西法院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5-02-12 11:19:31
本网讯(莫晓敏 陈晓东) 近日,从刚结束的广西全区法院院长会议获悉,玉林市福绵区法院两人荣获2014年度广西全区法院个人先进,其中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李明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福绵人民法庭副庭长卢少波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李明同志现任该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2014年,他与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一起,凭着对法院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忠诚,充分发扬自己熟悉政工业务的优势,不等不靠、周密部署,努力克服在筹备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在人、财、物缺乏的情况下,积极稳妥推进成立法院的机构、人员、组织等方面筹备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被该院评为本院2014年度先进个人。 卢少波法官是福绵人民法庭副庭长,自2014年6月至12月,他共审理了民商事案件228件,占该院已受理702件民商事案件的32.48%,结案226件,其中调解结案207件,撤诉结案8件,判决结案10件,结案率达99.12%,调解率达91.59%,平均审限为16天,无上诉案件和超审限案件,取得较好的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稳定作出突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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