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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诉前告知顺民意
发布时间:2015-02-09 13:22:56
本网讯(付杰) 为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诉讼风险隐患,不走或少走弯路,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引导及发放诉讼告知单等方式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释明有关法律法规。 2月9日上午,在鸡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庭副庭长邵海正在与前来立案的起诉人汪某进行耐心交流,以谈心的方式为其作“导诉服务”。针对起诉人汪某所诉的案件情况,邵海详细说明了立案管辖问题、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的程序问题、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诉讼的风险问题等。当事人汪某听后说“感谢法官的提醒,要不我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起诉,那我回去准备好要交的有关证据再来立案。” 鸡东法院在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过程中,对于当事人的起诉、申请,采取提示告知谈话的方式,认真回答当事人的咨询,提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注意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诉请对审判、执行流程有客观理性的认知,告知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出现诉权行使不当的当事人正确维权,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源头预防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不满情绪。 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导诉人员已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帮助600多位当事人顺利办完立案手续,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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