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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温馨提示卡”让当事人维权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5-01-26 14:44:18


    本网讯(梁燕)  近日,李某因交通事故纠纷索赔无果,在广西扶绥县交警大队看到该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发放的“温馨提示”后,来到该庭寻求法律援助。该庭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巧妙协调下,一起原本可能要耗时数月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很快得到结案并即时履行。

    李某接过赔偿款后,在向法官道谢的同时,更对法庭那张“温馨提示”赞不绝口,他感慨地说道:“咱们普通老百姓,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如何维权也不知去哪里维权,正是这张温馨提示,让我知道来交通巡回法庭寻求帮助并顺利得到解决。”

    据了解,扶绥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特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发放调解建议书,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告知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为确保纠纷的顺利解决,提高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一方反悔产生二次纠纷,建议事故双方在交警大队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来到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申请司法调解,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事故双方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这一便民举措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张小小温馨提示所传递的信息,不仅体现了该庭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该庭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更让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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