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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途中摆弄手机肇事致一死一伤获刑
发布时间:2015-02-03 16:25:50


    本网讯(刘国清)  安全事故往往就在一念间,一男子因驾车途中低头摆弄手机调歌,导致三轮车车撞伤两行人,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敏江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4年1月16日,王敏江驾驶赣F64Z6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载其妻黎福平)从浙江省永康市往江西省乐平市方向行驶。11时许,在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中洲村路段,被告人王敏江驾车时低头摆弄手机调歌,未注意到前方右侧同向行走的行人汪某超、汪某杰,因而发生车撞行人的事故,致使汪某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汪某杰受伤。肇事后,王敏江驾驶肇事车辆逃逸,后在德兴市香屯街道湖田路段被被害人家属截停,并被到场的民警带至德兴市公安局香屯派出所。

    案发后,王敏江及其亲属与汪某超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各项损失480,000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被告人王敏江的亲属与被害人汪某杰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各项损失35,800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敏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时低头摆弄手机,未注意前方行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以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王敏江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有悔罪表现,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王敏江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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