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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车左侧超客车撞死过路行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2-04 09:58:08
本网讯(黄远庆 李慧) 一男子骑着摩托车搭乘两人在乡村路上行驶,本应更加小心驾驶,哪知他竟从前方车辆的左侧超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致其当场死亡。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何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一天上午,被告人何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乘其他两人由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往水江乡方向行驶,途经天台镇一乡村路段时,其从前方靠右行驶的公交客车左侧超车,超车后与横穿马路的彭某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因严重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经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认定,被告人何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何建报警并到当地派出所等候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案发后,被告人何建及其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何建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共计118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被告人何建在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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