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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旬老翁因常在家中受虐待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1-15 13:26:29


    本网讯(陈建华 刘游)  俗话说:“人到七十古来稀。”这说明高寿的不易。但是,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金屯法庭调解了一起近七旬老翁因在家受虐待赴法院诉离婚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杨兵与被告余月于1996年3月10日在贵溪市金屯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拥有一栋坐落在贵溪市金屯镇上马村普城组的一栋二层楼房。婚后,二人生活一度过得幸福美满。但是,随着原告年龄的增大,在家常受到被告虐待,二人感情逐渐走向破裂的边缘。2014年5月,原告以双方无夫妻感情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经法院调解,原被告离婚意愿强烈,且自愿达成离婚相关协议,故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离婚。

    法官提醒: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可见夫妻双方在一起是多大的缘分。彼此之间更应该相互扶持包容,真心对待对方,共同经营好婚姻与家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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