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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三工作法”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5-01-19 13:29:28
本网讯(袁建华 程红英)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采取“三三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 把握“三大主题”,提升干警素质。始终把握“群众路线、职业道德、廉洁司法”三大主题,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追求的目标。院领导与基层法庭建立学习教育联系点、机关职能部门对基层法庭学习教育实施动态指导监督,强化法庭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陶冶的自觉性,通过勤奋学习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干警的自身素质。 突出“三大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着力于廉洁自律,以增强“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为重点,加强法庭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凝聚力”,团结和谐,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协作不扯皮,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通过强化“创新力”,把法庭工作摆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研究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建树新业绩。通过强化“执行力”,做到贯彻落实决策扎实、到位,不缩水、不走样,雷厉风行,快捷高效。 打造“三大品牌”,确保司法公正。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认定事实关、适用法律关,实行裁判文书上网,让裁判案件的各个环节及细节无瑕疵,经得起历史和公众的评判。树立精品意识,在庭审过程、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实体结果合法、公正。开展庭前调解,建立“三调联动”机制,追求调解工作的“三个认可”,即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法律认可;定纷止争、服判息诉、当事人认可;昭示公平,彰显正义,社会认可;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据悉,2014年该院基层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15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3.5%,调解撤诉率81.75%,一审裁判息诉率96.1%。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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