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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法院去年共审判职务犯罪案件416件542人
发布时间:2015-01-21 15:32:35
本网讯(王彬 张雪)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全市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据介绍,2014年南阳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有力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职务犯罪案件416件542人。 其中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有期徒刑19年,以受贿罪判处开封市原市长助理王喜峰有期徒刑15年,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等判处“瘦身钢筋”案被告人马杰、常克有期徒刑20年、18年,这些案件的审理都有力震慑了犯罪,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理的416件案件中,副厅级以上干部4件4人,处级干部25件25人,科级干部154件171人,科级以下干部233件342人。 在审理职务犯罪过程中,南阳两级法院坚持严把事实证据关,对每个案件事实证据,在保证证据证明效力的同时,更强调证据链的完整、统一,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严把程序关,积极将量刑建议程序引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确保量刑准确适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增强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法律关,对可能适用缓、免刑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合议庭认真仔细讨论的基础上,均要求报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从严把握该类犯罪的缓免刑适用条件。 同时,该院建立与检察机关的培训研讨机制,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相关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研判分析,并做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交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邀请旁听、新闻发布、撰写通稿等方式,在确保打击效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拒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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