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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法院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5-01-21 11:44:03
本网讯(陈尤红 赵澎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近日制定下发《编外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该《办法》定义了法院编外人员的范围,主要指通过劳务派遣、院退休干警返聘等方式,为法院提供审判服务与保障的非正式在编人员。对于编外人员的使用,《办法》规定了“先审批、后使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使用原则,并确定了编外人员申请、审核、使用的基本程序。此外,《办法》还规定,对于编外人员,每年将从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成绩分别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考核等级。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存在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法院形象的,法院将依法予以解聘。 《编外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是如东法院推进规范化建设的举措之一。2014年是该院规范化建设的“巩固深化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四风”整改活动的基础上,该院先后制定完善了书记员、审判员、院庭长等不同人员的工作职责,从制度上细化了法院工作管理,有效提升了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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