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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法院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15-01-21 09:01:43
本网讯(陆荣棉)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2月开始,到2015年2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主要分为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自查自纠活动主要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执法司法“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要求,围绕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关法院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围绕理想滑坡、道德缺失;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违法办案、粗暴执法;玩忽职守、压案不办;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努力实现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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