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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开包厢庆生容留多名未成年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16 10:59:51


    本网讯(罗彩萍)  生日本是件值得庆祝的事,不料少年开包厢庆生竟容留他人吸毒。1月1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11月7日是张某17岁生日,张某邀请了几位好友前来为自己庆生,都是自己以前的同学,都是未成年人。吃过晚饭,张某出钱到县城的KTV开包厢供前来庆生的朋友们玩乐,期间,几位少年以“溜冰”的方式在包厢内吸食毒品冰毒,张某看见了不但不阻止,反而和朋友们一起吸食毒品。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公安民警在包厢内将张某等人抓获并提取他们的尿液送检,经检验,尿液均呈阳性。

    庭审中,张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指控的事实都没有异议,经过法庭教育,张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定痛改前非,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张某作案时未年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张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酌情从重处罚。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本文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使用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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