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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迫于压力诉离婚 伤残丈夫选择“放手”
发布时间:2015-01-15 16:33:26
本网讯(王跃华) 不一样的爱,一样的情。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妻子袁小花起诉离婚,丈夫王小明出于爱选择了同意离婚。 原、被告都是“80后”,2004年初经人介绍相识,一年以后生育大女儿,不久便登记结婚。但2010年的一起车祸,给这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带来了灾难,被告因车祸造成肢体一级伤残,也在这时,原告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出于对丈夫及肚子里孩子的爱,原告坚持生下了小女儿。此后4年多的时间里,原告一人辛辛苦苦撑起了这个家,照顾大的,还要照顾小的。但被告身体一直不见好转,原告迫于生活压力,无奈于2014年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经法院主持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及被告的父亲到场,被告出于对妻子的爱,选择放手,并说服父亲,同意与原告离婚。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留给被告,大女儿由被告抚养成年,小女儿由原告独自抚养成年,原告支付大女儿至十八岁的抚养费及给被告的扶助费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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