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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毒品吸食被抓辩称是为妻子治疗艾滋病
发布时间:2015-01-07 13:19:48
本网讯(江世金) 一名购买毒品“以贩养吸”多年的男子,不料在一次购买毒品返程回家途中被公安民警抓个正着。在法庭上受审时,男子狡辩说,他妻子患有艾滋病,购买毒品是为了给妻子治病,恳求从轻处罚。日前,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今年40岁的杨峰,是江苏省江都市人,无正当职业,曾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4月3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09年6月17日刑满释放。 杨峰的妻子是广西融安县人,婚后夫妻俩回娘家生活,不久妻子交友不慎染上了吸毒恶习。2012年,杨峰得知妻子患有艾滋病。有一次,杨峰听一个朋友说,吸食毒品海洛因可以恢复一些重要的生命指标,对治疗艾滋病有一定的疗效和好处。杨峰听说这种治疗“偏方”后决定试一试,就买了毒品海洛因给妻子吸食,他妻子吸食海洛因后去医院检查,发现身体确实是有些恢复好转。由于怀疑自己也得了艾滋病,杨峰又害怕去医院检查,他见妻子吸食海洛因有效果后,自己也开始吸食海洛因。由于吸毒开销大,杨峰采取“以贩养吸”的方法一直维持着夫妻俩的吸毒现状。 2014年7月16日上午,杨峰窜到柳州市柳江县成团镇,跟一名男子购得1.6万元的毒品海洛因,然后坐班车返回融安县。下车后当杨峰行至融安县城一家商店门口时,被巡逻民警盘问检查,民警当场在他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一包。经称量,被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净重45.96克。 2014年11月21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杨峰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2月5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杨峰辩解说:“我是吸毒人员,以前我都是到柳江县成团镇和一个男子购买毒品海洛因,然后拿回融安卖,自己也可以有毒品海洛因来吸食,近段时间我手上的海洛因卖光了,没有毒品来吸,就打算再去购买点海洛因来卖,自己也可以吸食。这次我买毒品海洛因,目的是供我和妻子吸食用的”。 庭审结束后,杨峰忏悔地对法官说:“我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送到医院做了身体检查,确定我没有患上艾滋病,我染上吸毒恶习十分后悔。我没有刻意去犯罪,我购买毒品是为了给我妻子治病,经过医治,我妻子的病也得到了改善。请法官考虑我的个人情况,给予我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杨峰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杨峰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杨峰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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