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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5-01-04 13:46:52


    本网讯(陈榕秋)  2014年12月31日下午,广西玉林兴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雄代表兴业县法院在兴业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向兴业县人大常委会做题为《兴业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得到了与会领导、代表们的肯定。

    自2013年以来,兴业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指导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实现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为兴业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以来,兴业县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49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周雄表示,今后兴业县法院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兴业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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