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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次出轨写“承诺书” 妻子离婚获补偿
发布时间:2014-12-29 14:56:53
本网讯(兰有斌) 刘某上法院诉称与妻子李某因误解发生矛盾,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不成,要求法庭判令离婚,没想到李某在辩诉时当庭出示刘某之前因多次出轨被她发现后而写下的“下不为例”的承诺书。最终,法官认定原告刘某存在主要过错,判决两人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时对被告李某给予适当照顾。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夫妻对簿公堂 一纸“承诺书”击败丈夫 刘某是四川江油市某企业在职管理人员。1996年3月,刘某与本企业比他小两岁的李某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儿。原本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康家庭,近两年来却经常吵吵闹闹,甚至走到了分居的地步。 今年上半年,刘某起诉到江油市法院,诉称:2013年初以来,李某经常捕风捉影跟他找茬,导致夫妻因误解发生矛盾。此后,他多次与李某协商离婚,但李某好说歹说都不同意。而且,李某还隔三差五到单位去大吵大闹,甚至还提出让单位退还他缴纳的职务风险金的无理要求,让他颜面尽失、苦不堪言。李某的种种做法,最终导致两夫妻矛盾进一步激化。自2013年3月起,双方只好分居生活……因此,刘某请求法院判令他与被告李某离婚,17岁女儿由他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均等分割。 “你口口声声说对你捕风捉影、无理取闹,请看这是什么?”在法庭质证环节,被告李某当庭出示一份纸质证据。刘某接过一看,顿时傻眼了:这是他之前因婚外情被李某抓现行后,为求得李某的谅解而亲笔写下的“下不为例”的承诺书。李某辩称:她和刘某并不是因误解发生矛盾,而是因为刘某确实有外遇,而且屡教不改,才导致夫妻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因此,刘某对于夫妻感情的破裂应负主要责任。 刘某反驳李某:他当时写下“承诺书”只是想缓和夫妻关系,这没有依据说明他在外乱搞婚外情。 主要过错在男方 法院判决妻子胜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恩爱。自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李某就认为丈夫刘某跟别的女性有染,因此导致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越来越恶化。从2013年4月起,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其间,刘某于2013年6月25日出具书面承诺,其中载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后,刘某不能与某某有染等;同年10月7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刘某退还单位职务风险金后各享有一半等;此后,双方协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为此两人吵闹不休。最后,刘某上法院起诉离婚。 几经调解,刘某与李某始终意见分歧,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刘某抚养,被告李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向刘某支付子女生活费350元,婚生女的教育费、医疗费(扣除保险报销部分后)各承担一半,上述费用支付至婚生女独立生活时止;位于江油市某镇的夫妻共有住房一套与李某名下保险(价值1.5万元)归李某所有;刘某向单位缴纳的职务风险金15万元及收益、汽车一辆及刘某名下股票(价值0.9万元)归自己所有;夫妻共同债务2.2万元由刘某偿还;另外,刘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还将向李某支付财产补偿款人民币7万元。 一审宣判至生效,刘某与李某都没有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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