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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欲看妻网聊信息遭拒起纠纷 妻子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12-25 16:28:12


    本网讯(周淑芳)  隐私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他人隐私是每一位现代公民应有的常识。但是在夫妻关系中,夫妻一方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时,极易产生猜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争吵甚至是打架,影响夫妻感情。12月22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保护自身隐私权而提起的离婚诉讼,经调解,双方和好。

    2009年上半年,在福建打工的彭泽县人许娟与王亮因在同一家服装厂工作相识。相识后,两人经过半年多的相处,都觉得对方比较合得来,因为开始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又经过一年的恋爱,两人修成正果,步入婚姻殿堂。2011年正月初六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随后在彭泽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人结婚后,因许娟怀有身孕,两人便没有外出务工,选择在家工作。怀孕的许娟在家休养,王亮则在家找了一家厂上班,负责赚钱养家。许娟在怀孕期间,因王亮要上班,自己一人无人陪伴就喜欢上了网聊来打发时间。王亮对许娟喜爱网聊的这一爱好起初并不在意,但是慢慢地,王亮发现许娟常常因为网聊忽略自己,有时候想和许娟说说话,许娟都没有时间搭理自己,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争吵无果后,王亮想着也许许娟生了小孩之后就会好了。

    2011年6月2日儿子出生,两人升级为父母。当上妈妈后的许娟精力转移到小孩身上,上网聊天的热情有所消退,为人父母后的两人感情可以说是更好了。2014年9月1日,到了上学年龄的儿子被两人送到了幼儿园。小孩上幼儿园后,让王亮没有想到的是许娟又迷上了网聊,成天对着手机,双方为此又起争执。以前许娟网聊信息还会和王亮一起分享,但是现在许娟不怎么和自己说了。一天,王亮想看看许娟的聊天信息被拒绝,认为自己有隐私权,希望王亮能够尊重自己的隐私,双方为此争夺手机,王亮一时气愤推倒许娟,许娟被摔倒在地后跑回娘家居住。在许娟回娘家居住期间,王亮去接过一次,表示自己打人是一时冲动,希望得到原谅,但是许娟并没有跟王亮回去。之后王亮便没有去接过许娟。现许娟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承办法官问两人婚后感情如何,现在为什么要离婚时,原告陈述两人婚后感情还可以,离婚是因为自己连上个网的自由都没有,公民有隐私权,被告应该尊重,但是被告抢我手机,还动手打人让自己无法接受。被告表示自己没有打人,只是推了一下,但是因为原告经常上网,而且上网信息不公开不禁让人怀疑,所以自己想看个究竟才抢手机的,希望原告给双方一个机会。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极力劝说原告不要轻易离婚,双方自由恋爱,是有感情基础的,成家不容易,还有个小孩,双方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选择离婚,原告上网应该有个度,被告忙工作也应常关心妻子和孩子,希望原告这次能够和好。经过法官的再三劝说,原告同意和好,一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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