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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优先一就地”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发布时间:2014-12-26 16:12:29
本网讯(袁建华)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注重开辟赡养案件“绿色通道”,采取“四优先一就地”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该院对赡养纠纷案件采取“四优先一就地”工作法,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就地办案,一律实行免交诉讼费用。坚持审前释法、审中教育、审后帮抚,加大调解力度,认真做好对赡养案件调解的“三沟通”工作,即与老年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沟通,掌握矛盾焦点;与老年人的子女或亲友沟通,听取子女、亲友在对待老人赡养、医疗等问题上的意见;与老年人沟通,采取换位思考,分析不同解决方式对老年人以后生活的影响,紧紧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展开调解。 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及时为涉老案件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项服务,做到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主义风尚,努力促成敬老爱幼、抚小养大的良好社会风气,用法律的、舆论的力量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据统计,2014年全年该院共审结赡养案件27件,审结率达100%,调解撤诉率为96%。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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