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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山村女青年贩卖海洛因当场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25 15:29:51
本网讯(黄河清) 曾经清纯、朴实无华的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一偏僻山村女青年黄利珠,为了钱竟然不惜铤而走险贩卖毒品,为此锒铛入狱,黄利珠对自己犯罪悔恨不已。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利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 000元。 2014年7月10日10时许,被告人黄利珠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民和街基督教堂旁以25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韦某、苏某,双方交易完成后即被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公安人员从黄利珠身上扣押得毒资250元人民币、黑色直板手机一部,从韦某身上扣押得50元人民币、黑色直板手机一部及毒品海洛因疑似物一包,从苏某身上扣押得天迈牌黑色手机一部。 经称量,从韦某身上扣押得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净重0.38克。 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在黄利珠贩卖给韦某、苏某毒品海洛因疑似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利珠无视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黄利珠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宣告缓刑条件,可依法适用缓刑。违禁品海洛因、毒资以及供被告人黄利珠犯罪所用的本人手机,应当依法没收。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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