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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留地纠纷一死一自杀 家属为赔偿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4-12-23 15:17:40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偏僻山村两位村民因为自留地纠纷引发悲剧,一人被殴打致死,另一人则自杀,结果双双殒命,随后双方家属引发民事赔偿纠纷。近日,经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调解成功。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3日20时许,村民韦仁优与同村的韦仁桃因自留地纠纷发生争吵,韦仁桃殴打韦仁优,因下手太重,致韦仁优当场死亡。韦仁桃见自己打死了人,一时想不开,顿生轻生之念,随后也喝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于2014年10月14日凌晨死亡。 韦仁优死亡后,韦仁桃的家属已支付丧葬费1万元给韦仁优的家属,其余损失未予赔偿。 经协商未果,2014年7月,韦仁优的家属作为原告向都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即韦仁桃的家属在继承韦仁桃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8 970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20 160元,丧葬费18 81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在继承韦仁桃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丧葬费2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万元,还需支付1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起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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