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长春 汤求忠) 12月19日,福建省省高院执行局、泰宁县人民法院、德化县人民法院联合协作,发挥省高院“云”指挥系统,异地将公安机关网上信息预警平台进行布控的一名执行“老赖”成功抓获,该举措在全省法院尚属首例。
2011年3月,被执行人饶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执行人范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嗣后,被执行人饶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后经多次向被告追讨未果而成诉。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14年7月30日偿还申请人范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6万余元。届期,被执行人饶某分文未还。为此,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了解,该案申请执行人范某妻子身患白血病,冶病花费100余万元,范某已无力支撑妻子的医疗费用,生活极度困难。为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此案纳入民生案件重点执行,当即,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且被执行人又外出躲债,无法联系。
该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公安机关网上信息预警平台将饶某进行布控,被执行人饶某于2014年12月18日晚11时入住泉州市德化县好来登酒店,19日7时50分公安布控信息反馈后,考虑到泰宁县到德化县往返路途800余公里,无法及时控制被执行人。为此,泰宁县法院充分发挥省高院云指挥系统,通过集约事项委托,及时委托德化县法院对被执行人饶某进行拘留,由省高院执行局葛副局长亲自指挥,三地联动,1小时左右,德化县法院及时将被执行人控制,泰宁执行人员立即驱车将饶某带回泰宁进行拘留。